说  明


一、第四册《炉窑砌筑工程》(以下简称本定额)适用于新建、扩建和技改项目中各种工业炉窑耐火与隔热耐火砌体工程(其中蒸汽锅炉只限于蒸发量每小时在75t以内的中、小型蒸汽锅炉工程),不定形耐火材料内衬工程和炉内金具件制作安装工程。

二、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、规范有:

1.《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》(GBJ211-87)。

2.《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》(GB50309-92)。

3.《通用耐火制品形状尺寸》(GB2992-82)。

4.《耐火制品的分型和定义》(GB10324-88)。

5.《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标准》。

6.《工业企业的粉尘最高允许浓度》。

7.《常见有害气体对人体的危害程序》。

8.有关行业补充定额和典型工程测定与总结资料。

9.《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》(2001年)。

10.《全国统一安装工程基础定额》。

11.《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》(1998年)。

三、本定额中主材含量系按现行国家技术标准中的设计容重计算,如与实际产品容重不符时,允许按实际容重进行调整。

四、本定额中的炭块、石墨块、大型组合砖的定额消耗量是按成品条件考虑的,如果用毛坯自行加工时,可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加工中所发生的人工、材料与施工机械台班量的消耗。

五、本定额以炉底标高为炉内垂直运输基准面。

六、本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已说明的工序外,还包括:砌筑地点的清扫、放线、做标记、立线杆、材料运输(包括装卸码垛)、泥浆搅拌(包括添加剂或渗合料中的困料)、演砖、砌筑(或大块砌体安装)、临时砖加工、勾缝,质量自检、清废外运等,如果是不定形耐火材料施工,还包括喷涂、浇注、捣打、养护、涂抹、贴挂、紧固与支模脱模等工序。

七、本定额的其他说明:

1.册定额中常用的专业炉项目,系按综合扩大、简明适用的原则进行编制,即不分部位、造型、结构、砌体类别,以主要工序带次要工序,通过有代表性的典型工程加权平均测算取定的,定额中已包括了:选砖、预砌筑、集中砖加工、

二次勾缝与吹风清扫等工序,而列入一般(通用)工业炉的项目,仍保持解体结构内容,在使用中不得混淆。

2.本定额中磨、切砖机所需碳化硅砂轮、碳化硅砂轮片和金刚石砂轮片的消耗量,已列入定额材料栏中。

3.本定额中已明确规定的砌体类别按规定执行,未规定砌体类别的适用于各类砌体。

4.本定额规定的火泥牌号和品种与设计要求不符时,允许进行换算,但定额消耗量和损耗率均不得调整。

5.焦炉的施工大棚搭拆与焦炉烘炉、热态等三项工程,按摊销比例和系数包干的方法计算,详见章说明与工程量计算规则。

八、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:

1.脚手架搭拆费用,根据工程量的大小,分别按下表计算:脚手架搭拆费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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┃工程量(m3)│占人工费(%)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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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以内           25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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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-2000          20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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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0以上          15 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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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表中工程量第指单座炉窑或系统工程中单个炉窑。

2.本定额中专业炉工程不计取超高费(已综合考虑在定额中);一般(通用)工业炉窑和钢结构烟囱内衬喷涂工程,施工高度超过标高40m以上的工程,超高部分人工、机械乘以系数1.3

3.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,按人工费的10%计算;

4.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增加的费用,按人工费的10%计算。